8月2日,郓城县公安局郭屯派出所接到一群众报警称:其在上班路上,发现一只特征怪异的白色“大鸟”,需要救助。
接报后,该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。通过交流得知,群众发现这只鸟时,其趴在路面上,担心该鸟受到伤害,便将其放到纸箱内。民警通过观察,发现这只鸟身体没有明显受伤痕迹,决定先将其带回所里。
随后,民警与森林警察大队和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取得联系。经工作人员现场确认,该“大鸟”为白鹭,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。目前,该只白鹭已被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在宋金河湿地放飞。
警方呼吁广大群众:保护野生动物,也是在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,人人有责!广大群众如有发现受伤、受困的野生动物,不要自行处理,更不能非法售卖,应第一时间联系警方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。